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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公共管理
  • 授课方式:
    周末班 集中班
  • 招生状态:9月下旬预报名
  • 学费:6.00万
  • 学制:3年
  • 上课地点:福建 
  • 简介: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6万,利用周末或集中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福建农林大学坐落于福建省会福州,是一所以农林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福建农林大学坐落于福建省会福州,是一所以农林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学院基于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优势,树立公共管理学和法学两个学科1+1>2的理念,形成了以项目带团队、以团队聚方向、以方向建平台、以平台支撑专业建设的学科建设机制。学院于2000年获批土地资源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2011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设农村社会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2016年获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公共管理学科先后被评为福建省重点学科、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法学学科入选校“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培育对象。

学院坚持人才强院方针,围绕学科方向和人才培养需要,引育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建成一支学科背景多元、学历层次高、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突出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7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5人,博士学位教师占61.8%,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入选中宣部高端智库专家、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文化名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B类人才、省C类人才、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多名教师获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担任各级地方政府的高级顾问。

学院着眼高端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需要,围绕学科方向和重大研究领域,构建形成省部级、地厅级、校级多层次的科研平台。现有2个部委级科研平台、1个省社科研究基地、3个省级智库、5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3个校级科研平台,1个全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福州分中心、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50多个校外科研与教学实践基地,自主建设多个城乡公共治理“十镇(街)百村(居)千户”固定观察点。

学院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突出专业学位教育应用性强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五育并举”课程体系,开设《羽毛球》《乒乓球》《瑜伽》《茶艺品鉴》《插花艺术》等体育美育公共选修课程。定期举办“海峡公管讲坛”“法学名家讲坛”“双周学术沙龙”等特色学术活动,举办面向实践场景的“上下店实务讲堂”等特色教学活动,积极打造兼具学理性、前沿性、实践性的学术交流活动,搭建融社会大课堂、思政大课堂和实务大课堂于一体的学术交流平台。自设MPA研究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0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55人,校外行业导师24人,全国MPA优秀教师3人,全国MPA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省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团队3支,累计培养毕业MPA研究生11届1355人。教师获得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入选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题案例2篇,入选中国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39篇。学生获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1篇,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8项。

 

一、招生专业

专业: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方向:①行政管理②公共政策③城多公共治理④土地资源管理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学制:3年

初试科目: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 英语(二)

拟招生人数:110人(实际招生数以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学费:全程6万元/生(如有变化,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和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①已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须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5.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考生。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得补办。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 且在2025年6月底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要如实填写,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报名具体办法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具体加分政策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

(二)考试科目

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

下午:英语(二)

初试方式为笔试,由全国统一命题。

  

五、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或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根据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详见学院复试前公布的复试方案。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

(一)2025年9月入学,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实行学分制,采用“进校不离岗”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二)办学地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一)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负责解释。/p>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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